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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专业通识课程修订和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3-08-14 11:14:17  发布人: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通识教育是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校通识教育课程安排的文件精神,我校各专业通识课程自2018级开始开设,从2019级纳入毕业学分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深入贯彻近期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及我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通识教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从2023级开始,对各专业通识课程作出如下调整:

一.规范设置

原有各专业通识课程存在开设多、杂的问题,造成学生学业过重,选课复杂,容易选错等情况,给学生造成了不必要的学习负担和误解,不利于开展通识教育和提高学习质量,对此作出以下调整:

学习通平台有关通识课选课调整为两大模块:一是全校各专业必修模块,内容涵盖教务处设定的各个学期的必修通识课程;二是全校各专业选修模块,内容包含各学院原有已开设的公共和专业选修通识课程。

1. 调整优化各专业各学期的通识课程

    2023级开始,原则上全校各专业各学期所开设的必修通识课程(纳入毕业学分管理的)由教务处统一设置,保证每学期的各专业通识课程开设一致性。其他通识课程由各学院部根据需要作为选修课程(职业能力拓展课)开设,由学生自行选择,作为专业学习的辅助内容,不纳入毕业学分管理(基本保留原有各专业开设的通识课程)。内容基本涵盖经典研读、艺术审美、哲学思辨、科技探索、社会研究、国际比较、创新创业、心理健康、艺体教育、研读写作、管理与领导力、家国情怀与价值理想、国际视野与文明对话、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中国文化与智慧、中国与全球问题多元理解等课程模块。

2. 减少各专业通识课程数量

2023级开始,减少部分学期的课程开设数量。全校开设的必修通识课程普通专科第一学期开设三门,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学期均开设两门;五年制大专部第一学期开设三门,第二学期开设两门、第三、第四学期开设一门,第五学期不开设,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学期开设二门。

2023级开始通识课重修不再对应学期,对本学期以前学期均可选择重修。

普通专科第六学期重修第一至第五学期未通过的所有通识课程,五年制大专部第五学期可以重修其第一至第四学期未通过的通识课,第十学期重修其第一学期至第九学期所有未通过的通识课程。

2023级(不含)以前的仍沿用原有通识课程安排

二.加强管理和学习质量督导

自通识课程开设以来,学生的选课情况和学习质量逐年提高,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个别院部安排落实不到位,或学生思想麻痹不选课,不学习考试的情况,造成学生因此无法正常毕业。要求各学院部接到教务处发布的学期通识课学习的通知后,及时准确的通知本学院部各有关年级的学生,按照通识课学习的通知要求尽快选课学习。

在学生学习通识课程期间,教务处会不定期通过学习通平台后台对学生选课和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和查看,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请各学院部在学生学习期间进行督导,教育和提醒学生在通识课学习过程中不得使用第三方软件或其他非正常学习手段(系统自动监测,达到一定数量会作学习无效处理),利于学生完成各学期通识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三.构建校本通识课程

结合我校实际,出台激励政策,引导名师名家、优秀骨干教师、高级职称人员等带头开发校本通识课程,组织专题研讨交流、学习观摩等,提高教师通识教育意识和能力,实行项目驱动,激励教师围绕通识教育理论与实践重点、难点、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与实践,创新我校通识课程教育,逐步实现线上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进一步提高我校通识教育水平。

 

 

附件1:《2023版全校通识课程安排一览表》

附件2:《全校公共选修通识课一览表(2023年修订)》                       

 

 

教务处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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