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3届、2024届结业生、2025届成绩不合格学生,课程重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与条件
重修对象:2023届、2024届结业生,即因课程成绩不合格、学分未修满等原因未能满足毕业要求的学生;2025届课程成绩不满足毕业要求的学生。
重修条件: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结业后的一到两年)完成重修,并符合学校关于重修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时间安排
开课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5年01月10日。
考试时间:2025年01月11日--2025年01月12日。
三、重修班开设
遵循“同一门课程编制在一个班级”的原则,根据课程重新编班。重修课程将以线上学习和线上考试为主,包括线上直播授课、教学辅导、答疑以及学生参加在线课程各环节学习(含线上考试)。对于重修人数较少的课程,学生可申请自修,由学院安排教师进行必要的辅导和答疑。
具体安排如下:
1.通识课:由教务处统一添加至学生学习通APP。
2.公共课:
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心理健康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安排;体育课由体育学院统一安排;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课程由文化旅游学院统一安排;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程由就业指导教研室统一安排;信息技术基础、高等数学课程由信息工程学院统一安排。
3.专业课:由各二级学院(部)指定专业教师负责,相近的专业课程可跨学院合班开课。
四、重修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考核方式:重修课程的考核方式通常与正常课程相同,包括平时考核和期末考试。平时考核占一定比例(如40%),期末考试占主要比例(如60%)。
成绩管理:重修课程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时,将统一按照60分计入学生成绩单。对于未达合格标准的学生,按照实际得分进行计算并更新至成绩单中。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修并满足毕业要求,学校将颁发毕业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二级院(部)需确保将重修通知及时传达至所有相关学生。
2.请各相关部门及教师密切配合,做好结业生重修学习及考试工作,确保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材料提交要求
1.课程承担单位认真填写重修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11月6日前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3203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2008@126.com。
2.课程承担单位在学生重修和考试完成后,根据教务处安排填报学生成绩。
附件1:2024年重修开课信息表(各学院自行发布)
附件2:2023届结业学生名单(各学院自行发布)
附件3:2024届结业学生名单(各学院自行发布)
附件4:2025届课程成绩不满足毕业要求的学生名单(各学院自行发布)
教务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