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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08 11:46:00  发布人: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考试(简称CET4-6)报名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名时间

考试科目:CET4-6笔试(四级和六级)。

考试时间:CET4为12月16日上午09:00-11:20,

CET6为12月16日下午14:00-17:25。

报名时间:9 月 15 日 6:00 -- 9月 22日 17:00,逾期报名平台将自行关闭。

核实信息:9月8-12日登陆http://cet-bm.neea.edu.cn核实。

二、报名对象

我校具有学籍且在籍的2021级、2022级及五年制大专部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方式:网上自行报名和缴费。

2.报名流程:请欲报名的考生登录 CET 网站,首次报名的,先注册用户、查证报名资格、核对个人信息,选择笔试语种级别,通过银行卡或支付宝缴费即完成报名。考生报名网址为:http://cet-bm.neea.edu.cn。因考场座位有限,按照“先报先得,报满为止”原则进行报名;欲报名CET6,需要提供CET4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成绩单,方可报名。

3.照片准备:欲报名本次四级的考生,于9月11日前按照片标准自行采集,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收集以压缩包zip格式发送邮箱zkzyjwc@126.com,由教务处统一上传。

四、照片要求

CET考生照片由考生提供,照片标准要求如下:

⑴近期照片;

⑵照片背景为浅蓝色;

⑶成像区上下要求头部上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占1/10;

⑷照片禁止做任何的修改和美化处理(不允许通过修图工具进行PS处理照片背景及抠图等);

⑸照片分辨率为390*567,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⑹照片只能以身份证号命名,其它信息不要添加。如:412701200001231234

联系人:苑老师 13031023678

五、合理化便利。报名参加CET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于9月13日12:00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在校残疾大学生申请参加CET合理便利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

第8章 残疾考生参考相关工作

8.1 合理便利类型

各级承办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1.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

2.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3.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4.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设备。

5.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6.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7.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8.设立环境整洁、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配设单独的听力播放设备。

9.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10.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表示、交流板等。

11.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12.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8.2 听力残疾考生

1.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审核后可免除听力考试。免除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除听力部分)×总分值/笔试总分(除听力部分)”计算,且不再提供原始分数成绩报告单。

2.听力部分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听力考试期间,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3.有听力、言语残疾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条件的考点,应配备持有中级(含)以上资格证书的手语翻译人员,负责协助残疾考生解决在违禁物品检查、入场、考试和交卷离场过程中可能和监考人员间的言语交流障碍问题。但手语翻译人员仅限于将监考员的指令情况告知残疾考生,对试题内容不能做任何解释,也不得帮助残疾考生进行作答。不具配备手语翻译人员的考点和考场,应准备用于提醒残疾考生各项注意事项的文字指示标识,监考员按照组考程序工作要求,按时、准确向残疾考生进行提示。如确有必要,监考员可以通过交流板用笔谈的方式与残疾考生交流,笔谈文字记录待考试结束后随考生记录单一并上交。

4.考试结束后,听力残疾考生答题卡同其他答题卡一同寄送至指定答题卡扫描点。

8.3 视力残疾考生

1.视力残疾考生,经申请审核后可使用现行盲文试卷或大字号试卷。 盲文卷(含听力材料)及大字号试卷单独包装寄送至省级承办机构。

2.有考生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考场,应配备考生所需照明台灯的电源接线板或插座等辅助设备。

3.有考生使用盲文试卷的考场,应准备充足的盲文纸和白纸。考场配备的2两名监考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较高的盲文水平。该名监考员除履行相关的考务操作要求外,还要负责回答考生提出的关于盲文试卷印制不清的问题。回答时,监考员依据与盲文试卷所配套的普通试卷(明眼文试卷)只能告诉考生盲文点(包括位置、点数等)情况,对试卷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4.考试结束后,大字号试卷须单独寄送至CET考委办。盲文试卷须由省级承办机构组织具有盲文翻译经验,水平较高且熟悉学科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将盲文试卷翻译成明眼文至答题卡中,并同其他答题卡一同寄送至指定答题卡扫描点。

8.4 申请合理便利程序

1.报名参加CET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前向所在学校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如由法定监护人代办,还应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合理便利申请表样式请见8.6.1

2.考点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填写《CET合理便利汇总表》,于报名结束前上报至省级CET承办机构。

3.省级承办机构负责审核确认各考点上报《CET合理便利汇总表》,并将审核情况书面给予考点学校回复,回复样例请见8.6.3,CET合理便利汇总表样式请见8.6.2。

4.考点收到省级承办机构书面回复后,根据结果形成《在校残疾大学生参加CET申请结果告知书》,具体样式请见8.6.4,并于考前两个月将《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如考生有异议,可于收到《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持《告知书》及相关材料向考点提出复核,考点汇总和提交至省级承办机构。

5.省级承办机构须将当次本省《CET合理便利汇总表》、《CET特殊试卷申报表》(具体样式请见8.6.5)与当次试卷申报一同上报。

8.5 其他事项

1.省级承办机构在已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上,制定具有适用于残疾考生特点的专项预案,并对相关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2.在组织残疾考生参加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同其他考生。

8.6相关表样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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