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利用制度
一、积极主动开展利用工作,持合法证明的失业人员或组织凭介绍信查阅本室档案,档案一般不准借出,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限期还。
二、利用档案时,注意保护档案,不准涂改、抹面、批注、抽拆、折叠档案材料,不准私自拍照并严守秘密,如发现上述情况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摘抄档案内容,不得走出介绍信所列范围,应认真核实,不得伪造,不得抄写在笔记本上。
四、确需复印的材料,由本室工作人员复印,经核实无误,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可于原案同效,否则无效。
五、利用者必须填写阅档登记表,同时应该承担利用效果反馈义务,填写利用效果登记。
六、档案管理人员对供阅的档案要即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追查并报告领导严肃处理。
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内的档案要分门别类,科学系统的排列摆放,档案号统一编制,档案盒侧面的位置号应采用不干胶粘贴,以便档案流动时变理存放位置。
二、每季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解决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无损。
三、努力学习和改进档案保护技术,对己损坏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四、档案装具质量必须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不得随意使用伪劣的档案装具。
五、档案人员调动时,应认真细致的做好档案移交工作,有完备的移交手续。移交时逐件逐卷核对发现问题,分清责任逐级上报。
档案室管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认真履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和《保密规定》 ,保护好档案的安全,不泄漏档案内容。
四、坚持原则,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办事。
五、搞好服务,积极为档案代理人员搞好服务,提供方便。
六、工作变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有关台帐等资料的交接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要牢固安全,配齐主要设备,加强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有效存放。
二、档案室要加强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盗、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档案室的清洁通风和室内适宜的温湿度(要求:14℃-24℃ ,相对湿度45℃-65℃)
三、不得带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在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四、不得将明火带入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等一切大功率电器。
五、档案室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每季对档案室做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个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
二、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档案外出或到室外翻阅。
三、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亲友或无关人员泄漏个人档案秘密。
四、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复印或拍照个人档案内容。
五、一旦发现泄密现象或档案被盗。损坏,档案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领导进行汇报,并主动提供线索,采取措施及时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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