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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匹配调整优化方案
日期:2024-11-18 10:14:54  发布人:教务处

河南省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

匹配调整优化方案

 

为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河南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结构,增强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根据中央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优化类型定位,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以前瞻30年的战略眼光和举措,以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需求为导向,推动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合理匹配,推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有效对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深化产教融合。面向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调整优化职业院校结构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结构,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联动发展。

(二)推动集群发展。依森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组建实体化省级骨千职教集团,建设高水平专业(群),推动职业院校和专业集群发展。

(三)坚持多元办学。丰富职业院校办学形态,推动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

(四)强化校企合作。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形式,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行业学院、企业学院、技术技能创新平台等,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三、发展目标

2025年,通过调整优化职业院校结构,全省职业院校办学定位更加准确、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办学优势更加突出,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更加匹配。

(一)职业院校布局更加合理。筹建5所左右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5所左右职业本科院校、25所左右专科高职院校,建设10个左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化产业学院。

(二)职业院校结构更加优化。全省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建设70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学校达3所以上,高水平专业(群)达10个以上;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

(三)对接服务产业更加紧密。每个主导产业至少有5- 10所骨干职业院校支撑服务,每所职业院校集中服务2- 3个主导产业,重点打造20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骨干职教集团。

2035年,实现全省职业院校对全省主要产业和社会民生的全领域覆盖、全环节支撑、全链条服务,职业院校“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格局基本形成,职业教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适应性全面增强,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河南建设。

四、主要任务

启动实施职业院校结构调整优化“六个一批”工程,推动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精准匹配对接,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一)重组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本科院校。以高水平学校为龙头,将专业特色相同、区域位置相近、服务产业交叉的职业院校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建设一批职业本科院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十四五”期间,依托高水平学校,筹建5所左右职业本科院校;整合鹤壁市、三门峡市、济源市、濮阳市等区域优质教育资源,筹建5所左右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主动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稳步扩大职业本科教育资源,鼓励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开设职业本科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开设职业本科专业,新增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培养职业本科人才。到2035年,再增加10所左右职业本科院校。

(二)创建一批混合所有制、股份制产业学院。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地方政府、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示范性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高水平职业院校联合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建设10个左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混合所有制、股份制产业学院,将其打造为集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科技服务、学生创业、继续教育于一体的多功能办学实体。创新产业学院体制机制,赋予其相对独立的办学自主权。统筹已设立的相关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服务产业贡献度大、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产业学院予以支持。

(三)组建一批实体化省级骨干职教集团。整合现有职业教育集团,根据行业人才需求和职业教育专业分类,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高水平职业院校牵头组建20个省级骨干职教集团,积极吸纳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职业院校、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参与集团化办学,每年发布产业行业人才需求信息。推动省级骨干职教集团以独立法人资格实体化运作,实现职业院校集群化发展,促进集团各成员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组建一批服务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区域性职教集团,实现对全省职业院校和规上企业的全领域覆盖。

(四)新增一批我省产业升级急需的高职院校。鼓励省辖市政府、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十四五”期间,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筹建25所左右高职院校,重点培养产业发展紧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新设高职院校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倾斜,向重点产业、特色行业倾斜。支持有条件的省辖市规划建设职教园区或产教园区,鼓励新增职业教育资源进入园区办学,主要服务区域主导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

(五)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专业(群)。实施传统专业提质计划、新兴专业扩容计划、未来专业培育计划、特色专业赋能计划、骨干专业升级计划,打造75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专业点。推动专业集群化发展,重点建成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明确职业院校服务的重点产业领域,每所学校主要面向2-3个产业建设3-5个骨干专业(群),原则上不再安排骨干专业(群)以外的新增招生计划、新设专业和资金项目,引导职业院校错位发展,形成具有河南特色的职业教育品牌。

(六)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职学校。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全面核查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每个县(市)至少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到“十四五”末期,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藏量、教学仪器设备值、教师数量等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重点支持建设7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拓展服务功能,将其建成兼具学历教育、技术培训与推广、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社区教育、职业启蒙教育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规模、结构和层次的统筹,把产教融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聚焦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职业院校结构和专业布局。发挥政府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调整优化职业院校结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完善配套政策。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支持地方政府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和职业院校结构。通过财政投入、学校自筹、行业企业支持,对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对接产业紧密的职业院校给予资金倾斜和政策激励。进一步完善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三)丰富办学形态。提升职业院校创新供给能力,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职业院校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共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常态化开展职业院校“百校助万企”活动。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卡培训基地,延伸职业院校办学空间。

(四)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宣传报道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局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职业教育领城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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